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近日,昆明市质监局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二十计”为切入点,倾心服务民营企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一、开辟绿色通道。为企业申请办理工业产品、食品、计量器具、特种设备等生产许可证开辟便捷通道。
二、加大名牌培育力度。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到2016年,争创“省政府质量奖”和“昆明市市长质量奖”的全市民营企业分别达2户以上,争创“云南名牌产品”、“昆明名牌产品”的全市民营企业产品数量分别达到180个和250个以上。
三、全面落实清费减负政策。尽力减轻企业负担,凡涉及收费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严禁无标准、超标准和搭车收费。
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不断建立和完善便民服务举措,积极采取延时服务、预约服务、限时服务等为民、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五、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继续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网上并联审批,进一步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批、实时查询,帮助企业缩短办证时间、简化办证程序。
六、健全质量档案和质量信用体系建设。以《基层质监管理信息系统》和《昆明市获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为基础,实现多部门质量信用信息互通与共享。完善质量信用评价机制、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
七、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为中小企业免费开展标准、计量、质量管理、特种设备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
八、深入开展“质监服务进园区”活动。为园区民营企业提供面对面技术服务。提供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帮助大型民营企业建立计量测量管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上升为更高标准。
九、开展质量免费培训及指导服务。采取免费举办质量管理专题培训班、公益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免费提供指导服务,为企业送信息、送标准、送技术、送法规。
十、指导企业开展质量状况分析。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巡查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针对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组织专家举办产品质量分析会,帮助其进行整改,提升质量。
十一、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标准。努力为企业产品打开营销市场及走出国门,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提高昆明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十二、实施企业标准提升行动。推动企业“无标制标、有标贯标、低标升标”,支持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积极推动企业构建标准联盟,有效提升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十三、鼓励企业积极争创荣誉。对民营企业获得中国、云南省政府标准贡献奖、承担国家和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参与起草标准的,对企业参评云南省政府标准贡献奖、具有地域特点和产业特色企业标准项目,给予优先推荐。
十四、帮助解决民营企业遇到的政策问题。建立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制度,领导班子每名成员至少联系跟踪服务2家重点企业,协调解决民营企业遇到的政策性等问题。
十五、指导帮助企业建立自检自控体系。积极帮助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自建实验室。为企业提供产品设计审查、原材料进货、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全方位的服务。
十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实施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制度。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和许可程序,压缩行政审批和许可时限,提高办事服务效率。
十七、 畅通质量诉求渠道。建好建强12365举报投诉处置指挥系统、96128政务服务质监专线平台和政务服务窗口,公开咨询、投诉、举报电话,为企业提供满意的质监业务咨询及受理服务。
十八、大力推行说理性执法、柔性执法。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对企业不涉及安全的首次质量违法且情节轻微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指导帮助企业纠正违法行为,促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
十九、切实加强质监行风政风建设。组织行风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工作,重点检查质监干部职工在服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以及在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不足。
二十、加大考核问责力度。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市质监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切实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实施严厉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