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紧紧围绕包头市“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富民强市”战略,坚持“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稳增长、促发展”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若干意见》,充分发挥质监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出台了《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稳增长、促发展”确保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服务措施》,举全力服务地方经济。
抓重点,稳增长,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在《实施意见》中,依据质监职能提出九项三十九条具体意见和办法,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
一是坚持 “履行职责,服务先行”宗旨,把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关。要转变服务方式,超前服务,建立联系人制度,主动提供“一揽子”式综合咨询服务。二是引导帮助企业夯实质量安全技术基础,规范履行主体责任的自律行为。为企业提供迅捷、便利的标准信息服务,鼓励优势企业牵头引领或参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起草,帮助企业开展基础计量和特种设备能效测试工作,加快质量技术创新。三是采取多种措施,促进企业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开展质量咨询、义诊和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知识培训,鼓励企业积极开展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等认证。四是完善质量向导机制,助推企业做大做强。创建品牌培育激励机制,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推进名牌战略实施。五是依法实施分类监管,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行为。对质量稳定的企业减少抽检频次,对质量不稳定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六是强化技术保障机制,提升对企业的技术服务能力。推进技术机构资源整合,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为企业提供力所能及的检验检测技术咨询服务。七是支持以园区为重点的主导产业发展,带动和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设立园区质监服务站,指导园区企业开展名牌创建工作,加强科技创新合作,推进创新型园区建设。八是落实责任,改进作风,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九是加强质量宣传,坚持企业产品质量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质量发展纲要》等质量工作方针政策。
帮小微,促提升,保经济全面均衡发展
在《服务措施》中,质监部门根据小微企业的特点及面临的实际困难,提出服务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促经济全面均衡发展。
一是帮助企业建立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夯实企业质量管理基础。二是组织质量管理、技术专家深入企业开展质量咨询和义诊服务,一企一策制定详细服务方案。三是开辟绿色通道,增设专门办事窗口,为小微企业办理生产许可、强制认证、产品质量检验、计量器具检定、特种设备检验、相关标准查询等事项提供便捷服务。四是帮助企业建立实验室,把好质量检验关。五是对小微企业的产品质量检验、计量器具检定、特种设备检验等根据企业实际按照一定比例减免或缓缴有关规费,对特别困难的企业予以免除。六是推动小微企业节能增效。七是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八是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为小微企业创造公平有序竞争环境。九是对出现一般性质量问题,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等6种情况,主动帮助分析原因,促其整改,实施行政执法“六不罚”原则。十是在经营性收费中安排50万元,设立小微企业年度质量提升奖,奖励在产品质量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企业。十一是全系统职工要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
全市质监系统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大局意识,行动迅速、措施有效、落实有力。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全力维护包头市“稳增长”的大局,真正成为“政府信赖、企业欢迎、群众拥护、社会赞誉”的政府职能部门,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孟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