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下午,苏州检验检疫局樊新华副局长和江苏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朱茂晓副主任共同签订了输台大闸蟹质量安全合作备忘录。
自2002年签订“太湖水生动物安全卫生工程合作备忘录”以来,苏州局和省太湖渔管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合作机制,双方分工负责、紧密协作,多次应对了太湖大闸蟹出口突发事件,有力地保障了太湖大闸蟹出口和品牌效应,促进了出口企业的发展和质量意识的提高,推动了太湖渔民的增收致富。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2年江苏大闸蟹输台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输台大闸蟹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和2012年输台大闸蟹企业资质认定考核组的要求,苏州局和太湖渔管会在“合作备忘录”框架下,以企业诚信经营为前提,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合作备忘录内涵,签订了“输台大闸蟹质量安全合作备忘录”,以保障2012年太湖输台大闸蟹的质量安全,为推动太湖大闸蟹的出口外销奠定基础。(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