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从上海市质监局获悉,日前,广州张先生向12365质量热线反映,其所购买的上海某日用品公司(以下简称“日用品公司”)生产的高级发梳标注假冒商品条码、无执行标准号及涉嫌虚假宣传,要求相关部门对该企业进行查处并回复结果。
嘉定区质监局收到申诉举报后,依据市质监局产品质量申诉举报咨询管理办法规定,按照程序处理申诉举报。经查,日用品公司系高级发梳监制方,制造商系宁波某制刷公司,日用品公司已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并于2011年11月22日通过续展,有效期两年。制造商宁波某制刷公司具有发梳企业标准,于2012年3月12日实施。嘉定区质监局已责令日用品公司在产品说明书或外包装上标注所执行标准的代号、编号、名称。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先生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