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二季度国家监督抽查中,江苏52种电动自行车中有8种被综合判定为不合格,占全国的三分之一。日前,江苏省质监局牵头召集有关生产企业进行了集体约谈,就受检企业产品发生的质量问题逐一把脉会诊。
约谈中,江苏省质监局监督处负责人要求相关企业停止生产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召回已出厂、销售的不合格批次电动车,清理库存的不合格品。江苏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将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加强巡查,对拒绝复查或经复查检验仍不合格的企业一律吊销生产许可证。(耿 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