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9月13日通报2012年广东省液体加热器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8.33%。
本次检验了广州、珠海、汕头、中山、潮州、顺德等6个地区57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液体加热器产品,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GB 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对液体加热器的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电气绝缘和泄漏电流、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耐热和耐燃、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检验发现5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到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项目。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