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9月13日通报2012年广东省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45.6%。
本次检验了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江门、中山、揭阳等8个地区的55家企业生产的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产品57批次,依据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GB17625.1-2003《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镇≤16 A)》、GB4343.1-2009《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第1部分:发射》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电气绝缘和泄漏电流、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耐热和耐燃、谐波电流、骚扰电压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检验发现26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到谐波电流、骚扰电压、非正常工作、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