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明确对进出口敏感法检轻纺消费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质检函〔2012〕297号)的有关要求,国检武进办迅速行动,把辖区内出口鞋类产品作为重点抽查对象之一,通过对法检鞋类产品集中抽采样周期型式试验,认真查找风险隐患,将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本次抽查了武进区内所有出口鞋类企业,该区共有出口鞋类企业6家,本次对该6家企业全部进行了检查,并对企业生产的出口鞋类按照SN/T1309.4-2010 、SN/T1309.7-2011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型式试验抽样检测,主要检测鞋类的粘附强度、拉伸强度、扯断拉伸率、硬度、粘附强度、漆膜伸长率等物理耐用性能指数。检测中如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该产品型式试验不合格。本次型式试验所需样品,均由检验人员从企业的成批货物中随机抽取1种并封存样品,确保送检样品的代表性。从检测结果显示,在检测项目中粘附强度不合格率最高,达到66.6%,其次为拉伸强度不合格率为50%,扯断拉伸率不合格率为16.7%;只有1家企业全部通过各项目检测合格率为100%。
本地区鞋类出口企业产品主要销往美国、日本、韩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本次检测结果显示本地区出口鞋类产品普遍存在着物理性能指标不达标的质量隐患。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由于部分鞋厂设备陈旧或是不使用自动喷浆设备,导致手工上浆不均匀,导致粘附强度不达标;第二,企业为减少用电等成本开支,多数在夜间生产,工人偷空现象多,工艺控制不严格,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不到位;第三,企业质量安全意识薄弱,忽视物理性能指标的自检;第四,全胶鞋行业标准具体技术参数亟待进一步完善。
为进一步加强出口鞋类产品检验监督管理,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国检武进办专门召开了鞋类企业专项会议,对本次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举措:第一,企业收到产品不符合项通知后,针对产品不符合项内容分析其不合格原因,提交整改报告一式二份。整改报告经检验检疫人员监督整改并加注意见,报检验检疫机构批准盖章后连同整改样品送检测实验室复检,保证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第二,整改合格后,将产品有关不合格项列为重点监管项目,加强监督查验。第三,认真做好企业不合格报告、整改报告、合格报告登记记录归档工作,分别存于企业监管档案。第四、做好产品型式试验不符合项后续跟踪,切实提高产品质量。(沈丹春 徐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