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近日,杭后质监局在对辖区啤酒市场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市场上销售的啤酒均为啤酒专用“B”字瓶,但普遍存在“超期服役”现象。部分啤酒瓶的生产日期是2004年和2005年,已严重超过了国家规定的两年使用期限,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已要求其进行限期整改。
为了防止啤酒瓶爆炸伤人,13年前,国家质检总局在《啤酒瓶标准》中就做了规定,从1999年4月1日起不准生产非“B”字瓶装啤酒;6月1日起,不准销售非“B”字瓶装啤酒。另外,这个标准中还建议,“‘B’字瓶使用期为两年。”
在此,质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啤酒时要注意,一定要认准“B”字瓶,同时查看酒瓶的生产日期,对“超期服役”的“B”字瓶啤酒要谨慎购买。瓶盖开启过程中要小心,防止爆炸伤人。(杭后质监局 钟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