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局统一部署,进一步落实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打击假冒有机产品行为,维护有机产品的诚信体系,诸城质监局积极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专项整治活动。
1、召开整治工作动员会。各有机产品标志获证单位、销售单位参加了会议,明确专项整治范围:获证企业、认证机构、销售场所(主要包括大中型商超、专卖店、批发市场)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认证证书的发放、使用情况。
2、召开宣贯会两次。共有生产企业、销售企业240余人次参加了有机产品标志发放使用的宣贯。
3、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求获证企业对照有机产品法规、标准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和完善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制度。要求销售单位严格按照《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要求采购、储运和销售有机产品,增强消费者辨假识假能力。
4、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行业主管、属地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行业、本辖区的生产企业、销售单位和认证机构在有机产品认证法规、标准和有机产品/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追溯系统的宣传及指导其自查工作。截至日前,共检查销售场所6家,生产企业11家,未发现违规现象。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该局将与工商、农业等有关部门采取不同形式执法检查,依照《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继续开展对辖区内生产企业、销售场所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伪造、冒用、超期、超范围、超量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有机码等行为。(刘术新 孟凡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