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22日,兴安盟质监局局由分管法制监督工作副局长白晶鑫带队,抽调业务骨干对各旗县局、机关各科室的2012年1月1日至7月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100%的逐一评查。
评查组采取一卷一表的方式,对照“内蒙古质监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审项目”,参照质检总局法规司《新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文书制作与使用解析》,通过采取边评边议、现场说法、案例分析与案卷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评查案卷。在具体的评查工作过程中严格做到“八查八审”,一看执法主体,审执法资格;二看执法程序,审办案过程;三看调查取证,审案件证据;四看处罚依据,审适用条款;五看权利义务,审案件有无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六看处罚决定,审案件处罚决定的适当性与合法性;七看处罚履行,审案件执行是否到位、是否实行罚缴分离;八看整理归档,审案卷是否规范。评查组将存在的问题以及理由一一列出,对每个部门的案卷整体情况作出评查说明,形成初步评查结果,并召开座谈会,通过一对一、手把手的方式,对症下药进行业务指导,为各级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业务学习的机会和平台,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评查结果显示,各单位、各科室的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有效改善了以前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案卷的现象。(郭凤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