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识标注是食品标准的组成部分,也是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近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加强食品标识标注监管的通知》精神,翁旗质监局严格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规定,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标识进行了全面检查。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食品标签标识上是否按规定标注食品名称、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产品等级、保质期、净含量、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等内容;分装食品是否标注分装者名称及地址,是否注明分装字样;委托加工食品是否按规定标注委托企业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名称;是否按规定注明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等为检查内容。
本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执法车辆12台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34家。检查发现:大多数企业食品标识标注都比较规范,有少数企业存在生产许可标注不规范的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在执法过程中加大了对食品标签标准的宣贯力度。
通过本次检查,提高了生产企业对食品标识标注重要性的认识,纠正了个别食品企业在制作、印刷、填写食品标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净化了辖区内食品标识标注环境。(张世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