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8月28日,楚雄州质监局召开水泥生产企业约谈会。参加这次约谈会的有:2012年水泥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和获证企业生产条件监督检查中不合格企业的负责人、州局相关科室、相关县局、州检测中心分管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负责人。
会议通报了全州水泥行业2012年度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了产品质量及生产条件不合格的原因,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对企业提出了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
会议强调,各生产企业根据自身的问题要立刻开展自查自纠,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当地质监部门。各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强化行业自律和自我约束,围绕提高产品质量下大力气,切实负起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一要狠抓源头强质量;二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管理;三要努力整改促进发展,四要赢得信誉保民生。
会上,生产企业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发言,承诺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强化意识,诚信经营,加强管理,提升质量。与会企业纷纷表示,通过约谈,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强化了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最后,州质监局要求:一是各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产品质量问题。企业做产品要有起码的社会良知,产品质量是一种信誉,是企业的生命和荣誉,离开产品质量,企业在市场上就没有立足之地。各企业要振奋精神,努力搞好产品质量,服务民生。二是各级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管职责,加大监督抽查工作,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坚决依法从严查处。同时,也要帮助企业分析查找客观原因,解决技术问题,形成合力,建立健全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推动企业产品质量整体提高。三是各级质监部门一定要认真履职,结合质量强州、质量强县、质量强企活动,坚持安全底线,加强证后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楚雄州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