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为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以来,普洱市人民政府及思茅、江城、孟连等7个县(区)人民政府和当地质监部门相继签定了《201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各级政府逐步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纳入了政府综合考核体系。
按照《201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要求,全市质监部门以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四个落实”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及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逐步实现“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上半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态势基本平稳。
一是层层落实特种设备“一岗双责”制度。市质监局与各县级质监局、综合检测中心分别签订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书,综合检测中心与本单位(检验检测人员)签订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责任状,各县级质监局还与使用单位签订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承诺书462份。二是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上半年先后对全市的发电企业、公众领域电梯、锅炉、游乐设施等重点设备设施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328户单位在用特种设备721台,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79份,发现存在较大隐患设备23台,查处违法违规单位5家。三是严格落实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在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时一并发放《普洱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告知书》,对新增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做到了安全主体责任100%告知。上半年共考核各类作业人员674人,受理及办理换证发证674人。四是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大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举措、先进典型、经验以及安全使用常识、法规知识等,全市共发放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单(宣传册)4500余份,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对特种设备安全的关注和支持,提高了全民的安全法制意识和防范能力。
(普洱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