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法制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和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的决定》([2012]61号),授予武安市质监局“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称号,武安市质监局是武安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武安市质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活动,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了质监事业的和谐发展,赢得了领导的肯定、企业的赞誉、百姓的认可。该局的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健全组织。为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武安质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吕捷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确定了以推进法制建设为主线,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的工作思路;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在完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加大对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执法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局每年都要对全局人员进行2-3次的培训,执法证件年检前对执法人员要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准上岗执法;三是完善制度,规范行为。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质监局起草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及《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行政执法制度,并编印成《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汇编》小册子,发放给全局每一位同志。为规范执法行为,该局对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细化,规定立案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法制科审核把关,对责令停业生产、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重大处罚案件,必须由案审委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该局推行和完善了《邯郸市质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为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该局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制定了《执法人员不良行为记分办法》,定期不定期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突击检查和记分,促进了执法人员的自我约束,自我规范,有效的防止了“两错”案件的发生。(杨福顺 李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