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沁阳市质监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围绕“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查要案”这一主线,在本辖区开展了以食品、农资、建材、汽配、化妆品五大领域为重点的“质监利剑”打假行动。通过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以次充好、虚假标识标注、恶意添加等违法行为,有效地规范了该市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为进一步强化企业自律,营造行业诚信、公平竞争创造了良好氛围。
一、完善监管机制
一是认真部署,突出重点,今春以来,该局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把“质监利剑”活动作为提升产品质量、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大事来抓,先后出台了质监利剑行动方案、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和执法打假工作的规定等指导性文件,把食品、农资、建材、汽配、化妆品等相关产品纳入重点整治对象,为质监打假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是加大配备,提供保障。为确保活动的有效开展,今年5月份,该局对人员分配及监管装备重新进行了调整和整合,对机构职能进行了重新细化,配足人员、保证车辆、增设经费,全力为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
三是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在建立质量监管档案的基础上,与生产企业签订责任和质量承诺书。进一步完善企业“黑名单”制度,对于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定期巡查,严防死灰复燃。同时,加强对群众举报问题的处理,充分运用“12365”举报、投诉电话,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案件“快速处理通道”,优先做好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的受理、调查处理、反馈等工作。
二、落实监管责任
一是推行一岗双责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在强调坚守本职岗位、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按照活动事项的特性,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实行跨科室交流工作,促进工作人员相互配合,团结协作。
二是实行办案负责制,提高执法水平。坚持“一事一责任”,一个事项确定一个责任人,明确相关承办人负责到底;坚持“一事一方案”,根据活动要求,由相关科室的责任人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协调各方面关系,推动活动的开展和落实;坚持“一事一督查”,由局稽查队和法规科组成问题巡查小组,及时发现和解决“质监利剑”活动中的问题。
三是实行周汇报制。为及时了解和解决活动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全面掌握活动的开展情况,该局专门建立了周汇报制度,明确要求相关科室负责人每周一上午在全局中层会议上,重点汇报上周活动的落实和开展情况,遇到的问题,并由主要领导进行点评,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源头预防重点帮扶
为预防不合格产品的流出,该局分阶段开展了以打击假冒名优白酒和假冒进口葡萄酒为重点的食品打假行动;以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建材为重点的建材打假行动;以制动器衬片、制动液、润滑油、安全玻璃、灯具为重点的汽配产品打假行动;以美白祛斑产品、防晒化妆品、婴幼儿化妆品为重点的化妆品打假行动;以及农资打假行动。从生产源头加强管理,狠抓企业整顿。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获得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条件,企业是否存在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及冒用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同时,督促生产企业生产自律,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签订质量承诺书,从根本上促进生产者质量意识的提高。截止目前,该局共查处无证生产复混肥案1起,委托加工复混肥未备案案1起,无证生产光圆钢筋案1起,无证生产水泥案1起。
在依法行政的同时,该局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生产许可证办理帮扶工作。指导企业按照许可证验收细则要求,改善工艺布局,完善生产设备,加强质量管理;同时,积极为企业培训检验人员,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得到保证。截止目前,该局所办案件中已有一家复混肥企业获得了生产许可证,另两家被查处的企业也正在积极申办之中。
四、加强监管 确保成效
为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今年以来,该局积极探索质监打假新模式,采取划分区域、明确责任,建立企业电子档案、分类监管,构建长效机制等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并调配稽查、食品等内部力量与乡村街道协管员、信息员等基层组织建立联动机制,对全市相关生产企业、小作坊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建立企业档案,并在此基础上制作企业变化动态图、监管责任落实图,悬挂上墙。全面落实源头监管、执法打假、综合服务等目标任务。同时,该局还积极探索监管模式,根据企业的规模和产品的风险性进行分类,并依据企业的环境卫生和生产资源条件、原辅材料控制和产品检验能力、质量管理水平、相关人员素质和遵守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打分,综合判定企业是否具有质量安全控制能力,并根据不同的等级实施不同的监督方式和频次。
行动期间,该局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2辆次,巡查有关企业113家次,抽取样品50余批次,接受群众咨询6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80份,发放调查问卷80份,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8起,查获各类违法货值15万余元,销毁各类物资 5000件 销毁物资货值累计8万余。通过“质监利剑”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企业,依法惩处了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者,着力整治了一批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提高了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和质量保证水平,为该市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保障。(王庆丰 陈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