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漏检案件频发 涉及部分上市企业
市检验检疫局称应慎选物流货代机构,加强通关手续衔接
南方日报讯 (记者/彭子英 通讯员/陆地 实习生/陈炯杏)日前,东莞检验检疫局对某公司擅自使用未经检验的法检货物的违法行为开出了2.5万元的罚单。据了解,该公司从广州黄埔口岸进口了一批法检货物,货值人民币52万元。
东莞检验检疫局表示,“三打两建”专项工作中,负责进出口领域打假专项行动的东莞检验检疫局近期加大对异地进口法检货物监管力度,发现异地调离法检货物逃漏检的情况较为严重,不仅存在于一些中小企业,甚至涉及部分大型企业或上市企业。
该局提醒,为避免东莞的进口企业类似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如有法检货物在东莞以外口岸进口的,在异地口岸通关后20天内到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落实检验。擅自销售、使用未报检或者未经检验的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将受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作出按商品货值金额一定比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同时,应谨慎选择具备资质、守法经营的代理中介或物流货代机构,加强货物通关手续衔接;同时保持与检验检疫机构的信息沟通,如有对入境货物调离等特殊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业务问题不了解的情况可及时向相关部门咨询,避免不必要的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