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8月21日通报汽车防盗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省级专项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69.6 %。
本次抽查了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阳江、中山、东莞等7个地市(区)21家企业生产的汽车防盗报警系统产品共23批次,依据GB 20816-2006《车辆防盗报警系统 乘用车》、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汽车防盗报警系统产品的标志与标记、探测、控制、设置警戒/解除警戒、听觉报警信号、过电压、短路、反转极性、高温工作、外壳防护、对沿电源线传导骚扰抗扰度、对高频辐射骚扰的抗扰度、静电放电形成的电骚扰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1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标记、探测、外壳防护等。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表示,已责成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