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8月21日通报汽车清洁护理用品产品质量省级专项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3.2 %。
本次抽查了广州、深圳、佛山、中山、江门、汕头、肇庆等7个地市34家企业生产的汽车清洁护理用品产品共82批次,依据 GB/T 23436-2009《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QB 2548-2002《空气清新气雾剂》、QB/T 2117-1995《通用水基金属净洗剂》、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汽车清洁护理用品产品的内容物色泽、香型、喷雾形态、耐热、耐寒、喷出率、泄漏试验、甲醇、腐蚀性、高温稳定性、低温稳定性、机械杂质、相容性、热稳定性、色泽、气味、耐热稳定性、耐寒稳定性、不挥发物含量、产品外观、包装外观、喷出物、外观、剂液外观、香味、香气、颜色、酸值、泡沫、灰分、光泽度、感官指标、总活性物、原液酸度、油溶性、形态、相对密度、对皮革的影响、耐热性能、耐热性、耐热试验、耐寒性能、耐寒性、耐寒试验、内压、pH、外观、密度、去污率、标签、水分、净洗力、固含量、沸点等5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1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涉及到固含量、外观、pH、水分、内压、密度、去污率、净洗力、沸点和标签等项目。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表示,已责成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