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弥勒县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和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不断促进全县标准化工作全面发展。7月30日至31日,省标准化研究院施显东副院长等一行3人组成的专家组到弥勒指导标准化良好行为和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专家组在弥勒县质监局相关人员的陪同下,深入云南力量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红河投资有限公司酒店分公司等企业进行指导和帮助。通过听取企业的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充分地了解了企业在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和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一一解答试点单位提出的问题。
在标准化良好行为、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座谈会上,施显东副院长围绕创建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形式、目的、意义及工作方法,对参会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四点建议和要求:一是要建立清晰的企业标准体系框架;二是要理清技术标准体系、管理体系及工作标准体系三者关系,并对在用标准及时更新和补充完善,避免体系的重复建设和使用,实现体系的动态管理;三是要充分调动企业员工参与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要开展贯彻执行标准的自我评价,通过对体系的建设、发布、实施的运行,来改变领导、员工对标准的观念,养成学习标准、践行标准的习惯,保证弥勒县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顺利完成。
省标准化研究院专家组此次对全县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指导,为试点单位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理清了工作思路,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弥勒县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