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质监局狠抓“五个机制”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机制建设。积极发挥“党组统一领导”的龙头作用,大力构建“党政齐抓共管” 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的联动平台, 逐级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目标管理机制建设。制定了局纪检监察和纠风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将所有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将责任目标分解到科室、明确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人,每年由局纪检部门负责调整内容、组织实施,局党组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基层各单位参照局机关的模式,分别制定符合自身情况的目标管理制度,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将责任目标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人头。通过层层分解落实,初步建立了自上而下、层层保包、各负其责的目标管理体系。
三是加强制度保障机制建设。近年来,该局从质监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推行精细化、规范化、人性化管理,印发了《兴安盟质监系统机关管理标准规范》,建立并完善了含工作程序类、内部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学习培训类、制约监督机制类等60多项规章制度的制度汇编,使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成为防范廉政风险、抵制不良风气的有效屏障。
四是加强考核评价机制建设。成立了责任制落实监督小组,采取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两种方式,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是加强奖惩机制建设。重点落实了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出现否决情形的,个人不能参加当年的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绩效考核执行下限;集体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并撤销相应荣誉,主要领导当年不能参加评先选优。(张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