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7月30日、31日,广东省湛江市质监局组成两个督查组,由蔡振胜副局长、林端调研员带队,对各县(市)质监局开展“打非治违”情况进行督查。
市质监局将此次督查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实行督查工作责任制,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由领导带队,严肃认真,切实落实责任,防止走过场。此次督查采用各县(市)质监局自查和市局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局采取听取汇报、资料查阅、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督查。主要内容为,一是否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湛江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安〔2012〕16号)和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全省质监系统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质监锅函〔2012〕311号)等文件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二是否认真组织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处理。三是否对未经许可从事生产活动、无证上岗操作、使用报废设备、擅自违规改造改装气瓶、不按规定维护保养以及经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四是否建立隐患台帐,跟踪整改以及销号处理。五是否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宣传,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信息和有关数据。六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管理是否到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和安全操作、是否自查自纠排查治理隐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