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安盟质监局按照自治区局《关于开展电梯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在全盟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电梯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盟特检所抽调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此项工作的开展,取得良好效果。
一、为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特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既由党组成员、分管局长陈殿军为组长,特设局及旗、县、市、区质监局分管局长及安全监察人员、特检所检验人员为成员的电梯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单位专项监督检查组,并对检查工作缜密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旗县市区局分管领导、监察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立即对本辖区的电梯、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进行调查统计,各电梯、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整理好相关资料,迎接检查。
二、监督检查组于7月11日至20日对全盟8家电梯、1家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文件和《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应技术规范要求逐条逐项进行的。检查中切实发现了一些问题:1、共性问题是,各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健全或未及时修订,程序文件不能满足其《质量保证手册》基本要素要求;2、个别单位安装质量在施工过程不符合施工方案控制要求,无工艺纪律检查记录、施工验收记录、竣工报告、安装单位自检报告以及电梯维保计划和维保方案;3、电梯维保合同不规范,无电梯维保质量检查记录、未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未进行演练,有维保值班固定电话,没有电话记录,未对维保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等等。
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将整改情况和见证材料书面上报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通过本次专项监督检查规范了全盟在用电梯、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行为,为进一步提高全盟在用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质量,落实电梯、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奠定了坚实基础。( 包银成 谢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