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市机动车安检机构及其他在建机动车安检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此次检查按照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做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该局成立了以市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局监督科等有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监督检查工作组,通过现场检查、查看资料等措施, 对全市4家安检机构的法人资格、资质、设备齐全有效性、检验项目符合性等进行了检查,并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档案。
通过检查发现经过几年来的监督管理,通辽市获证机动车安检机构在资格许可方面较以前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具体表现在:一是安检机构能够做到在资格许可认定的范围内开展安检活动;二是安检机构无擅自迁址、改建和增加检测线的行为;三是安检机构人员能够做到持证上岗;四是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技术文件保存基本完整,能够满足日常检验工作的需要;五是停车场地、站内道路和业务大厅基本能够满足机动车安检工作需要。
对于监督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检查组当即要求安检机构限期整改,整改工作预计将在7月底前全部完成。下一步,市质监局将根据检查暴露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研讨,对共性问题主动联系公安交管部门共同协商解决,并督促安检机构认真整改,确保检查效果落到实处,逐步规范通辽市机动车安检机构资格许可的管理工作。(包百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