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安全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巴楚县质监局积极探索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新举措,主动介入,加强与县人民政府的联系和沟通,由县人民政府发文在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派出所、各街办社区设立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政府协管员,拟通过各部门各区域的监管链条衔接,填补监管交叉空档、杜绝食品安全隐患,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监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构筑从农田到餐桌无缝隙监管模式。
县人民政府在发文通知中明确规定政府协管员的条件是:必须由各乡镇、社区负责安全生产的副乡长(副书记)担任,各派出所协管员由所负责辖区内有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的民警担任,要求责任心强,懂双语。政府协管员的职责是:熟悉、掌握并积极宣传食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普查、巡查、回访等日常监管;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变化动态,发现有关违法行为或线索及时报告质监部门;协助质监部门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负责辖区内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处理工作;对辖区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介入,及时上报,协助并积极参与善后处理工作;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人民政府对巴楚县质监局提出设立食品安全监管政府协管员的举措高度重视,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各街办社区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向质监部门推选责任心强、懂双语的同志加入政府协管员,并将把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情况纳入当年的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考核项目中,对工作不重视,上报不及时,辖区内发生一次食品安全事故的,全年工作一票否决。
目前已收到全县12个乡镇推选的24名政府协管员报名表,县人民政府进行资格审查后,将由质监部门进行统一培训后开展工作。(徐丹)
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