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科学监管和依法行政,湖北省蕲春县质监局抓住五个重要环节,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程监督。
一是实行办案“四分离”。 该局严格执法行政执法“查、审、决、执”的“四分离”制度。做到把事实查准、查实、调查清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案件管辖权,事实、证据等方面仔细审核;案件审理分两步走,首先由法制股对案件进行初审,重点是对案件的管辖权、违法事实、定性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确凿等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符合条件的提交案审委员会进行集体审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由案审办下达处罚告知和处罚决定。
二是规范自由裁量权。按照《湖北省关于行政处理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的要求,切实把握好自由裁量权的三个档次,针对不同的违法情节予以相应的处罚。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规范,使之自觉行使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做到合法、合理、公正,在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的同时,也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后处理工作。该局将涉案物品的后处理工作作为提高行政效能,化解行政执法风险的关键环节,在后处理工作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保证执法后处理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常规化,同时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将行政执法后处理工作纳入治庸问责,重点事项专班督办、挂牌督办,限时督办,跟踪督办,提高执行效率。
四是规范制作文书。正确、科学、规范的使用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文书,对于促进行政执法程序化、规范化,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国家质检总局下达新的行政执法文件格式后。该局对新格式文书的制作与使用进行专门培训,要求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文书种类、制作要求,尤其是证据的收集、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等方面作为学习培训的重点,而且在行政处罚中,要保证文书齐备、使用正确、表述准确精炼精练。
五是建立长效学习机制。为了有效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该局把学习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必修课”。党员干部每周例会学习,执法人员每月集中学习,同时,完善了《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21项制度,使全局行政执法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化水不断提高。(田新明 高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