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蕲春县质监局采取三项得力措施,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取得明显成效。在近期全县50多家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参加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中,蕲春县质监局首次捧得“优秀等次”奖牌。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规律和业务理论的研究,从执法办案、案件审理、结案及后处理、过错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研究制定《行政执法十三项制度》,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二是集体审议,层层把关。行政执法案件由案审会集体审议,实行“预审、初审、案审”三级审理,“查、审、决、执”四步分离。超出职责范围,不立案;程序未完成,不审理;后处理未到位,不结案,案卷未过关,不归档;保证执法办案主体适格、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罚适度。
三是严格审核,防范风险。案卷由专职机构监督管理,专班审查、专人保管,对照《新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文书制作与使用解析》逐项清理,发现不合格案卷及时指导案件承办人整理完善,保证登记案件有案卷,立案案件无差错,所有归档案卷经得起检查和推敲。
6月上旬,蕲春县质监局几名工作人员远赴江苏省,开展执法办案后处理工作,现场监督生产企业对10800米不合格电缆进行技术处理。同时,对第二批电缆再次抽样,送交权威机构检验,保证了彭思镇变扩建工程使用到质量合格产品。至此,蕲春县质监局对该县农网改造工程使用的电力电缆进行专项检查过程中,查获的一起行政执法案件画上圆满句号,保证了国家重点民生工程质量。
这起典型案例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企业的高度赞扬。近年来,质监部门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监管、打假治劣等职能,为保障安全、服务民生、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同时,行政执法责任与风险,也成为必须面对和亟待解决的课题。今年以来,蕲春县质监局强化质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在接受公检法司等部门监督的同时,积极采纳建议,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后处理工作,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提高依法行政权威和公信度。
该局将涉案物品后处理工作,作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化解执法风险的关键环节。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保证执法后处理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常规化”。同时,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将行政执法后处理工作纳入“治庸问责”重点事项,专班督办,挂牌督办,限时督办,跟踪督办,提高执行效率。上半年,该局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9起,结案率100%,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何春海 田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