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加严了对输欧动物源性食品外包装标识的查验,导致我国输欧部分肠衣因外包装标签和唛头标记不符合欧盟规定而被要求退回国内,重新加施标签。
据南通检验检疫局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七月份以来,已有两批输欧肠衣从南通口岸被退运入境。一批为原产于江苏盐城的盐渍羊肠衣,货值33390美元,因托盘包装内的小塑料箱未贴“中国加工和公司注册编号”标签,被德国海关退回。另外一批为原产于甘肃兰州的羊肠衣成品,货值96698欧元,因塑料包装桶上未贴“公司注册编号”标签,被比利时兽医部门判定为不合格,全批退回国内重新加施标签。
据介绍,根据欧盟《 Reg. 2004/853 关于几种动物源性产品外包装标签和唛头的要求》的相关规定,输欧动物源性食品除注明品名外还必须标识生产厂家所在国家的名称、工厂的注册号码等相关信息,根据不同的动物源性产品的特性,相关标识可以直接应用于产品包装上,或在包装上打印出来,也可以用牢固的材料制成不能除去的标签。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为了保证输欧动物源性食品外包装标识符合欧盟相关要求,相关企业应严格按照欧盟2004/853/EC号法规规定加强标签的管理和使用,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从检验检疫部门自身来说,一方面将进一步加强输欧肠衣等动物源性食品的查验工作,符合欧盟要求的才允许放行,另一方面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教育,要求企业强化自我管理,避免在加施外包装标签和唛头标记时出现纰漏,以确保输欧动物源性产品顺利通关。(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