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阳阳)近日,山东禹城质监局对辖区内实施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建筑用防水卷材等6类重点产品的生产企业开展了生产条件专项监督检查及无证清查工作。
此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建筑防水卷材、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电线、电力电缆、复混肥、磷肥和眼镜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禹城质监局在承检机构的配合协助下,从企业生产条件检查入手,重点检查了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证书后,其工艺、设备、管理、人员等是否仍符合发证时的要求,是否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质量违法行为,所使用的原辅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等方面的问题。同时,从无证清查入手,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无证生产企业或无证生产行为开展拉网式清查,落实无证生产具体企业及数量,对发现无证生产行为依法查处。
经检查,未发现无证生产企业,企业总体上能按照要求开展生产,现场未发现违法行为,但个别企业仍存在原材料验收、产品检验记录不够完善,标志标注不齐全,在用检测仪器超过检定合格有效期等问题。检查执法人员已当场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加强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强化产品质量控制措施,杜绝伪劣产品流向市场。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