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7月24日全区质量工作暨食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闭幕式上,自治区“质量兴区”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了2011年度质量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30个盟市、旗县政府和自治区质量兴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18家企业,95名质量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通报表彰。 其中,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获质量兴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包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分公司、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质量工作先进企业称号,金永丽、周立波、肖运孟、刘凤禄、任文军、李德刚、王富荣获全区质量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包头市两级政府认真履责、积极配合,从政策措施、资金投入、设施装备、基础建设等方面不断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支持力度,为推进质量兴区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受表彰的企业不断强化企业质量主体意识和作用,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建立企业质量诚信制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诚信道德教育,品牌知名度和顾客满意度不断提高。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在质量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创先争优,为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包头市质量兴市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包头市质量管理工作要通过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营造出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的良好氛围,努力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树立、追求和践行“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为不断提高我市各行业的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质量工作对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有效性和贡献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