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出示您经营使用的儿童摇摆机的“3C”强制性认证证书、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资料。”面对满洲里市质监局执法人员的质询,儿童摇摆机的经营者面露难色,摇摇头说:“这些摇摆机都是我们从网上邮购的,没有任何相关资料。”
为确保儿童用品使用安全,7月12日至19日,满洲里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全市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儿童摇摆机的各超市、孕婴店、儿童游乐场等处开展了拉网式清查。
执法人员针对电动儿童摇摆机机身是否有“3C”强制性认证标志、安全警示、厂名厂址等信息及各经营单位能否提供“3C”强制性认证证书等质量证明资料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对现场不能提供3C强制性认证证书等质量证明材料的42台电动儿童摇摆车全部进行了封存处理,并责令经营者停止在经营活动中使用。
此次检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4人次,检查儿童摇摆机经营使用单位21家,对经营使用未经“3C”强制性认证的“三无”儿童摇摆机的单位全部依法进行了处理。
(满洲里市质监局 庞秀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