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检验检疫局成功举办了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法律法规及质量体系知识培训会,南通地区30名相关企业、货主参加了培训。
根据《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国家对进口废物原料进口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到期需延续注册登记资格的,应当在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延续申请,若未按期换证,企业将无法进行报检。目前南通地区有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企业20余家,其中,有20家企业于本年度8月底将到期换证。为帮助相关企业到期顺利换证,维护南通地区资源供应稳定,避免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并进一步加强对南通地区收货人的管理,南通国检局组织举办了此次培训会。
局党组成员、港办主任王震到会并做重要讲话。他强调了注册登记证书到期换证工作对于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用货企业的重要性,提醒企业在有效期满前按照法律法规、文件规章的要求,及时向检验检疫部门提出延续申请并接受现场评审,以避免因换证不及时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在培训中,南通国检吴建峰科长详细介绍了我国进口废物原料相关法律法规和检验监管体系、进口废物原料到货的检验流程及工作程序,对《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2011年五部委12号令)、《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19号)等文件规定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针对辖区内相关企业面临延续申请的情况,着重逐条解读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质检总局公告2009年第91号)所规定的四十条现场评审标准。会议还邀请CQC认证中心倪晓黎主任讲解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写、完善及运行的相关要求。
这次培训,使南通地区相关企业熟悉了进口废物原料的政策法规和工作程序,进一步了解了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所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现场评审标准,对其进一步完善进口废物原料质量管理体系、以便更顺利地获得延续注册登记资格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是南通国检帮扶辖区企业良性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姚丽 马培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