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等法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公正、科学、严谨,湖北省沙洋县质监局结合执法工作实践,打造“和谐质监”、“阳光质监”,多措并举严把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关口,提高案件审理水平。
案件审理是质监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处理违法案件的一项法定程序,是贯彻依法行政、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的重要保证。案审委秉承“严肃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加强案件审理,保证办案工作依纪依法进行”的原则,对案件审理工作进行严格把关、严格要求。
一是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对立案查处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该局实行“三级审理”制度,即由稽查机构负责案件预审、案审办公室负责案件初审,案审会负责案件会签及集体审议。通过对案件的层层把关,确保案件定性和适用法律法规的准确性。
二是审理案件时实体和程序并重。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是行政处罚案件的基本要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局不仅审查案件的证据是否齐全充分、证据链是否完整,对调查、立案、取证、告知等行政程序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也进行必要的审查。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定性不准及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退回承办科补充证据。
三是以审促查,提高办案水平。该局注重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后的分析总结工作,对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汇总,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讨论、分析和研究,制定相关制度解决案审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
截止目前,该局共审理案件42起,其中,组织案件集体审理13起。以审促查强化了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规范了案卷归档管理工作,确保案件审理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