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广西灵山县在2012.灵山荔枝节开幕式上举行了灵山荔枝地理标志产品授匾仪式,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地理标志处刘红春副处长,广西区质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石国怀等领导代表国家质检总局亲临开幕式现场为灵山荔枝地理标志保护授匾,钦州市质监局局长李华、纪检组长钟宇章等领导应邀出席仪式。
灵山县县长苏英权在开幕式致辞中表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是一项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地理标志产品是质量象征和文化精品,是一个地区象征性的“名片”,它对提升地区知名度、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灵山荔枝成功荣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不仅将有效解决外地假冒灵山荔枝的现象,同时将对规范荔枝生产、提高产品质量,保护和壮大灵山县传统优势产业,打造灵山荔枝品牌形象都将发挥重要作用,下一步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灵山荔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刘红春副处长在仪式上宣读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2年第13号公告》中批准对灵山荔枝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有关决定,并会同广西区质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石国怀进行了授匾,中共钦州市委常委、灵山县委书记潘雪红、县长苏英权接过匾牌后,会场爆发久久不息的掌声。
据悉,灵山荔枝种植历史悠久,品种、规模、产量、质量都位居全国前列,灵山县也素有“中国荔枝之乡”的美誉。2011年,灵山香荔生产标准化示范区通过全国第六批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验收。在灵山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灵山县质监局积极开展灵山荔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2012年1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2012年第13号公告批准对灵山荔枝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使灵山荔枝成为灵山县历史上第一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陈开贵 黄应华 黄凌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