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8日早6:30分,内蒙古宁城县质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辽宁绥中收猪的商贩,在收农民家养的生猪时,利用偷换秤砣的手法,投机取巧坑骗农户。
接到执法人员的汇报后,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派出执法车辆和人员,赶赴举报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
7:20分执法人员驱车20多公里赶到忙农镇扎兰营子村小窝铺村民组投诉人家里。当时,50多岁的卖猪农妇因被坑骗,正着急的在炕上哭。看到执法人员后,一把拉住他们的手说:“你们可要给我们做主啊,我们家养的这几口猪不容易,起早贪黑的,孩子都不在家,家里就我们老两口。”执法人员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 、现场取证。经调查核实,这伙收猪贩子为了骗取卖猪农户的信任,自己不带台秤,要求卖猪农民自己提供台秤,在称量过程中借机支开卖主,趁人不备利用自己特制的台秤秤砣偷偷地替换原有秤砣,以此达到缺斤短两,坑骗农户的目的。执法人员要求黑心收猪商贩立即赔偿卖猪农户的经济损失,当场没收了收猪商贩的违法计量器具,并依据《计量法实施细则》予以查处。
宁城县质监局提醒广大农户,在进行买卖交易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各种细节,千万不要离开交易现场,一经发现不符合事实的情形,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违法者接受法律的制裁。(如果发现产品质量、计量等方面的违法线索,请拨打质监举报电话12365)。在此宁城县质监局也正告不法商贩,不要昧着良心,投机取巧,坑骗农民。不要漠视法律,挑战法律的尊严,违法者必严惩。(孙跃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