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更好地促发展、服务企业,内蒙古乌拉特前旗质量技术监督局牢固树立“发展至上、服务至上、企业至上”的思想观念,自觉把质监工作融入地方经济发展之中,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一、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
积极指导帮助企业申办质监业务手续,开展告知、咨询活动,主动联系、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持续实施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便民制度,做到常事快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和办理时限,凡申报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一律从快办理,凡属上级管理权限的,积极协助企业办理,为广大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二、深化政务公开,严格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和质监部门“五公开”、“十不准”、“八严禁”规定,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对影响行业形象和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坚决查处。公布各项业务办理程序和相关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依据等,杜绝暗箱操作。凡实行政府定价项目,其收费一律按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对实行政府指导价项目,其收费标准允许上浮的按基准价执行,有下限的按下限标准执行,下浮不限的要让利企业,按就低不就高收取。
三、立足质监职能,服务企业发展。
认真履行质量、标准、计量等业务职能,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质量兴旗活动,积极推动企业导入先进管理方式,采用先进技术标准组织生产、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开展质量体系认证,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定期深入企业进行技术指导服务,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做好指导帮扶,为企业排忧解难。针对刚上马的企业,我们积极提供免费技术服务,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提供免费修理和服务。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以引导企业产品上规模、上档次,提高市场竞争力为目的,帮助企业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产品积极帮扶开展取证工作。
四、严格依法行政,确保质量安全。
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着眼于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产(商)品行为。要抓好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深入企业开展监督服务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不留安全隐患。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决不手软,营造安全健康的发展环境。对原有的规模工业企业除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食品、建材、农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特种设备、国家明令禁止及淘汰产品的企业和上级规定的专项整治外,原则上一年之内检查不超过二次。执法过程中,我们将坚持“三先一后”程序机制。即宣传教育在先、监督检查在先、责令整改在先、依法处罚在后。严格执行“立案和查案分离、查案和审案分离、决定和执行分离”的“三分离”制度,行政处罚决定必须由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严格监督自由裁量权,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耿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