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陈东兴 欧阳义群 记者王融国)记者近日了解到,湖南省质监局稽查总队成立10年来,12起行政复议案全部维持,5起行政诉讼案全部胜诉。充分反映了其执铁法、办铁案,严格执法,心系群众、关注民生、打假维权的风采。
2012年4月,随着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在依法履行了一系列行政处罚程序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依法予以维持”的判决,长达近两年之久的湖南某计算机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的交互数字有线电视机顶盒案,以湖南省质监局胜诉落下帷幕。
2010年7月,祁阳县质监局接到举报,反映湖南某计算机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到湖南有线祁阳网络有限公司使用的DVBC2660T型交互数字有限电视机顶盒,辐射骚扰和静电放电抗扰度不符合国家标准和产品明示执行标准要求。经抽样检验,举报情况属实,机顶盒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由于该计算机开发有限公司对祁阳县质监局的管辖权和检测机构的资质提出异议,该案件被移送至省质监局稽查总队。
受理此案件后,稽查总队执法人员多次深入祁阳调查了解案情。在省质监局领导和有关处室的大力支持下,分别得到了国家认监委和“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书面答复,对检测机构的资质问题给予肯定。认定原检验报告的判定,即湖南某计算机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到湖南有线祁阳网络有限公司使用的DVBC2660T型交互数字有限电视机顶盒为不合格产品,并于2010年11月对该公司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该计算机开发有限公司不服处罚,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提起行政复议,复议被维持。接着,该公司又相继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和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二审省质监局均胜诉。
从行政复议到行政诉讼,从区法院一审再到市中院二审,面对原告聘请的两位专业律师,稽查总队的执法人员以丰富、精准的专业知识和对法律法规的精通,沉着应战,完胜对手,显示了执法人员优秀的素质和高超的执法技巧。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