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规范验配眼镜产品加工销售市场秩序,自5月下旬开始,江苏泰兴质监局会同工商、药监等部门组织开展“质监利剑”配装眼镜专项整治活动,将获证单位是否持续保持审查细则规定的标准与要求,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验配眼镜活动,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作为整治的重点。
据悉,整治活动分宣传发动与调查摸底、自查自纠、集中规范整治、巩固提高四个阶段进行。活动期间,泰兴质监局召开验配眼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向全市80多家眼镜店发放《质量诚信告知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各眼镜验配单位从取得包含验配眼镜范围的《工商营业执照》及验配眼镜《生产许可证》、具备满足验光配镜和检验所需要的工作场所和设施、检测仪器满足使用要求并在计量检定有效期内、验光和加工人员具备相应资质、采购的眼镜片、眼镜架应具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标志)和合格证明、验配眼镜产品的包装标志符合标准要求等六个方面开展自查。
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质监、工商、药监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按照扶优治劣的原则,通过泰兴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取证达标的眼镜验配单位,曝光无证照非法从事验配眼镜经营活动的黑名单。同时,会同市教委向各中、小学校及大专院校公布取证达标的眼镜验配单位名单,有效组织开展集中规范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全面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江苏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全市验配眼镜企业进行分级管理,建立动态质量诚信档案,通过日常巡查、定期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生产许可证年审、企业整改回访等方式,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不断规范眼镜验配加工销售行为。(朱宏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