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长兴县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增强企业质量竞争能力,浙江省长兴县质监局在湖州市三县两区中率先出台《关于在全县推行总经理质量奖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以抓发展质量、建质量强县为目标,以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四大质量建设为重点,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建立总经理质量奖,在企业内部树立质量管理的组织标杆和个人标杆,实现质量强企的带头示范作用,为质量强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质量基础保障。指导意见指出,计划用四年时间完成以下目标:力争每年新增设立总经理质量奖企业30家以上。2012年,在各级政府质量奖企业、省级以上名牌产品企业、市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中推行总经理质量奖;2013年,在市级以上名牌产品企业、市重点骨干企业、市服务业优强企业中推行总经理质量奖;2014年,在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企业中推行总经理质量奖;2015年,在规模以上企业中推行总经理质量奖。
目前,浙江省长兴县已有浙江永能化纤有限公司、浙江振龙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等行业骨干企业设立了总经量质量奖。下一步,长兴县质监局要把建立总经理质量奖作为质量强县建设的重要载体,积极发挥舆论宣传的引导作用和助推作用,大力宣传建立总经理质量奖的目的、意义和宗旨,通过组织召开现场会、观摩会等形式,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企业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崇尚质量的浓厚氛围,以推进长兴县经济转型升级。(邹新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