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9日上午,内蒙古质监局副巡视员高英杰深入巴彦淖尔市经济开发区内蒙古鲁花葵花仁油有限公司调研。巴彦淖尔市质监局局长曾繁龙、副局长白莉、纪检组长韩春霖等陪同调研。内蒙古鲁花葵花仁油有限公司总经理宫振喜热情接待高英杰一行。
调研中,高英杰一行深入公司原料车间、色选车间、压榨车间、包装车间、检验室、成品储藏库等场所进行实地查看。详细询问了葵花仁油生产工艺、现执行标准、原料采购、产品市场、原料收购与出厂检验把关等相关情况,公司总经理宫振喜一一作答,并简要向高英杰简报了鲁花葵花仁油公司近几年的发展现状、规模效益、产品特点与质量、维护食用油安全等有关情况。
在检验室,高英杰一边认真查看检验记录,一边向工作人员详细询问着每一项指标的检验情况,要求企业要切实提高自检能力,从源头把好质量和安全关。
在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时高英杰首先讲到,通过实地查看和听取企业汇报,感觉鲁花葵花仁有限公司在巴彦淖尔地区属于上规模、效益好、贡献大的企业之一,为当地农产品加工、农业增收、人员就业、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下一步,企业要借助国家《质量发展纲要》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抓好品牌建设,把"鲁花葵花仁油"打造成像"鲁花"一样的响亮品牌,为企业自身的不断壮大和地区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地贡献。要积极制定葵花仁油国家标准,争取话语权、主动权,消除社会误解,规范生产流程,提高产品品质和市场占有率。并要求当地质监部门要在企业申办名牌产品的过程中做好指导和帮扶工作。
针对提升企业自控能力的问题,高英杰讲到,就目前情况来看,鲁花葵花仁油有限公司现有检验能力还存在检不出、检不全的问题,比如农药残留、重金属的检验等,充分说明企业自身品质控制能力还不足,亟待加强和提高。否则,一旦出了问题,将对"鲁花"这个品牌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对企业声誉和发展将会造成损失。为此,企业要认真吸取三聚氰胺的教训,切实提高产品质量监控水平和自控能力。当前情况下,要按照批批检验的要求,从源头把好质量关,做好产品的委托检验,确保每一批进入市场的产品都是合格产品、安全产品。
最后,高英杰特别强调,产品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产品的核心就是质量问题。鲁花葵花仁油有限公司作为国内第一家用葵花仁作原料生产食用植物油的企业,要认真落实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道德建设和诚信建设,切实承担起应有的社会的责任。(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