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有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150家、食品生产许可证24家、强制性认证86家。为督促企业持续保持生产必备条件,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杜绝获证企业“重取证、轻管理”的现象,路桥质监局从市场准入、动态监管、主体责任入手,加强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工作,切实提高后续监管工作的技术水平和有效性,从而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紧扼市场准入环节。生产许可证年审是加强对获证企业证后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要求获证企业根据年审要求开展自查,查生产条件、检验设备、产品质量等是否符合获证产品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并且根据企业自查结果深入生产一线进行实地核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即发出书面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确保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发证时的生产条件。
二是紧绷动态监管之弦。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状况,合理制定监管计划,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回访、抽查和强制检验等措施,重点对获证企业的生产条件、生产过程控制和检验条件进行检查,并督促建立健全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及记录,促进获证企业持续、稳定生产合格产品。对发现生产的认证产品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则依法予以处罚;对于无证生产的企业,督促其积极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达不到取证条件的,则依法予以取缔。已对6家无证生产、3家超范围生产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对2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坚决执行退出制度,帮助11家企业获得市场准入许可。
三是紧扣主体责任主题。从更好地强化生产加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入手,以帮扶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为目标,想企业所想,需企业所需,举办质量知识培训班3期,培训企业质量管理和技术人员280多人次。与获证生产企业逐一签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要求企业对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承担起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对生产经营中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企业,主动约请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将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62家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6家气体充装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约谈,有效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林顺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