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质监系统春季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内安委会发〔2012〕5号)和赤峰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的工作要求,赤峰市质监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开展此项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督查组,印发了《赤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春季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赤质监发〔2012〕48号),要求全市质监系统同时同步开展此项工作,力求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责任

    各旗县区质监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

    况,制定了实施方案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将安全监察工作重点和任务、时间和步骤、应承担的职责进行了细化,分解落实。做到了认识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确保春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打防并举加强监管

    各单位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各项检查,重点为供暖供热单位等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场所及商场、宾馆、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锅炉、电梯、工商贸企业的起重机械、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及换瓶站、危险化学品贮罐、其他气体(氧气、乙炔)等充装和换瓶站等。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检验报告、安全技术档案等建立保存情况、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完善,存在的安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人员持证上岗和遵章守纪情况、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设备及其附件辅机的检验检修维护保养记录等、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落实情况等。

    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76家,特种设备2132台件(不含气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14份,责令改正。对3台“土锅炉”进行了拆除。

    三、加强宣传立足本职服务群众

    结合“3.15”宣传活动,各单位组织了特种设备安全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向社区群众和学校师生宣讲了锅炉、电梯、液化气钢瓶以及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知识,增强了社区群众和学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同时,本着“监管与服务”并举的原则,

    在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执法监管的同时,也向其特种设备作业人

    员及管理人员进行了相关法规、条例的宣贯,以确保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四、重点督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市局成立了督查组对各旗县区的春季大检查工作进行重点督查。

    从4月下旬开始,督查组先后赴喀旗、阿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进行督查,听取了当地质监局关于开展春季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情况的工作汇报,查阅相关书面材料,并到当地的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各单位均按照要求开展了春季大检查工作,并取得了较好地成效,确保了全市春季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崔继东 尹涵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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