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卤肉制品及豆制品加工小作坊一直食品安全是监管的薄弱环节,2012年4月25日至5月25日,湖北省长阳县质监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全县的卤、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了普查建档、日常巡查、现场监管工作:
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卤、豆制品生产加工作坊110家,经现场核实,属前店后厂的48家,由工商部门监管。其余62家属县质监局监管的对象,占总数的56%,其中卤制品33家,豆制品29家。全县卤、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使用特种设备的有8家。62家中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40家,占总数的64%;已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有16家,占总数的25%;未办理营业执照的22家,占总数的36%;未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有46家,占总数的74%。质监局监管的62家小作坊已100%完成了建档工作,档案分为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电子版记录了小作坊的生产环境:厂貌、产品、食品添加剂、身份证明、证照等;纸质版记录了小作坊的基本信息:厂址、食品添加剂的备案材料以及彩色图片资料等。
存在的问题:一是质监局监管的62家卤、豆制品小作坊中,已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的有40家,全部没有通过前置许可,生产加工场所及周边环境的卫生核查把关是个空档。二是除4家卤、豆制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场所的卫生比较好之外,大多数的现场卫生条件较差,防蚊、防鼠、消毒、洗手等最基本的条件都不能满足。三是有个别小作坊乱添加食品添加剂,其中一家小作坊使用添加剂达9种之多,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县质监局将会同县食品安全办、工商、食品监督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长政办发[2010]43号文件精神和县食安办对卤肉制品及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具体要求,加强卤肉制品及豆制品加工小作坊生产安全监管,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并依法查处,以确保全县食品生产安全。(林贵焱 向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