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群众举报线索,5月16日凌晨,贵港市质监局突击检查位于贵港市覃塘区樟木乡的一个湿米粉加工厂。
当日凌晨4时20分,市质监局执法人员来到该湿米粉加工厂,在与生产经营负责人僵持了近2个小时后, 6时10分,执法人员进入生产车间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加工厂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也达不到相应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的湿米粉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包装,而是直接用箩筐盛装。调查还发现,该加工厂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场要求该厂负责人立即停止无证生产行为,对用于加工米粉的锅炉、蒸粉机、电闸等进行查封,并责令其尽快整改,改善生产环境和卫生条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才能生产。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通过此次行动,极大地震慑了无证生产的食品企业,为进一步规范贵港市食品生产加工行业,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保证市民吃到放心、安全的食品,起到了积极作用。(徐有健)
徐有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