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生产加工企业委托加工备案工作,确保工作质量,5月9日,滨州市食品分管刘东彬副局长带领食品专家一行,对邹平县有食品委托加工备案的企业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组深入该县2家食品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首先认真听取了食品企业基本状况,又对企业现场和相关材料进行了细致的检查,重点检查委托加工企业是否有固定的生产场所;是否存在超备案范围委托加工行为;标识标注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超期委托加工行为。同时告知企业,委托加工备案合同到期需要延续备案手续的,需要增加当地监管机构的证明材料,然后到受理机关提出备案申请。
最后,督导组对检查的2家企业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要求企业要对自己生产环节进行自查,包括生产原料、生产环节、出厂等整个过程进行全面自查;二是企业要落实质量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省、市质监局的一系列要求;三是要求企业严格把关,一把原料进厂关,二把半成品生产关,保证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程序,三把成品出厂关,成品出厂必须检验;四是严格按照委托加工备案合同进行生产,标注、出厂。(宋云红)
宋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