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检验检疫人员依法行政能力,2012年5月4日,北京检验检疫局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下简称:《行政强制法》)专题培训。该局党组成员、巡视员参加培训。
培训邀请了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副司长曹大海进行授课。曹大海副司长详细讲解了《行政强制法》的基本原则、一般制度规定,同时结合检验检疫工作实际进行了实务探讨。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历经12年,5次审议,于20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之后又一部重要的规范政府行为的“控权法”,其宗旨在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体现了深刻的人文关怀和法治精神。
培训结束后,检验检疫人员纷纷表示,培训有助于深刻领会该部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准确理解其制度的重要内涵,正确把握其对检验检疫执法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
会后,杨杰副局长要求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要继续学习、认真思考,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并就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提出了要求。他指出,《行政强制法》的颁布实施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将进一步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强制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作为加强法治质检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扎实做好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要加强领导,强化监督,深入研究解决依法行政面临的突出问题,确保《行政强制法》得到全面、正确地施行,不断增强北京检验检疫局依法行政能力,为实现“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战略目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北京检验检疫局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相关科长100余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