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浙江省温岭市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局的正确领导下,以食品生产安全为目标,实现长效监管,从生产加工源头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一是认真落实巡查工作。结合全市实际,以含乳制品、豆制品、食用油、鱼糜制品、食品添加剂、酒类、纯净水、速冻食品、虾米、大米等产品为重点监管对象,重点检查食品加工企业的环境卫生,库房存放情况,产品的标识标注,出厂检验记录,原辅材料和食品添加剂的相关证书资料、食品添加剂使用和关键控制点等环节的监管、对成品适时抽样。截止目前共巡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小作坊165家次,对4家企业发出整改通知,并且及时回访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二是积极开展无证查处工作和证后监管、回访工作。引导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认真把好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领证实地初审工作。至4月底局21家QS取证生产企业进行年审;共有8家食品生产企业到期换证;另有6家企业已申报取证;注销许可证企业6家。
三是深入开展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召开豆制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整治“回头看”动员会议。对80多家豆制品生产小作坊进行《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宣贯,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豆制品生产小作坊对照《温岭市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基本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自4月份起该局积极与各镇(街道)衔接,实施联动,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2个月的豆制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整治“回头看”活动。截止目前与各镇(街道)联合检查豆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共42家,取缔黑作坊2家。
四是组织召开全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集体约谈会。与全市123家相关企业签订《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通过会议给企业敲警钟、明责任。分析当前食品质量安全工作严峻形势,宣贯国家有关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企业认真贯彻各级关于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切实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生产经营管理,主动防范安全风险,履行行业社会责任。
五是组织开展对食用动物油脂,淀粉及食品添加剂明胶等相关生产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根据台州市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对食用动物油脂、淀粉及食品添加剂明胶等相关生产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该市实际,对糕点、糖果、冷冻食品(贡丸)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采购的油脂是否来源于获证食品企业,查采购的原材料否与进货台帐相符,查使用的明胶是否从获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合法企业购买,有无央视曝光的问题明胶,查生产过程中有无添加非法物质等。此次检查共出动174人次,检查企业58家,并对4家鱼糜生产企业的鱼糜制品及淀粉原料进行抽样。通过检查未发现相关食品生产企业违规使用劣质油脂、问题明胶,及在生产中添加非法添加物的行为。(通讯员:颜蓉蓉)
颜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