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包头市又有19家企业,22个产品被市政府授予“包头市名牌产品”称号。近日,包头市政府正式发文对“2011年度包头市名牌产品”命名。
“包头市名牌产品”称号自发文之日算起起,有效期为3年。企业可在获得“包头市名牌产品”荣誉称号的产品包装、广告宣传上使用包头市名牌产品标志。目前包头市已有102个产品先后获得“包头市名牌产品”称号。
包头市政府要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争创名牌产品工作,把推动名牌战略作为“质量兴市”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认真做好名牌产品的培育、扶持、奖励、宣传和保护工作,鼓励广大企业积极争创名牌产品。对获得名牌产品的企业,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切实加大对获得名牌产品的宣传力度,扩大名牌产品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大力推进包头市“名牌战略”的健康发展,促进“名牌战略”的有效实施。(通讯员:叶子蔚)
叶子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