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珠海4月27日电 (邓媛雯 陈彦儒 闵剑)4月28日,中国新《商检法》颁布10周年,27日晚上,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媒体公布,珠海进出口贸易在十年间增长4倍多。
据统计,2011年珠海进出口贸易总额为516.39亿美元,比2001年的98.03亿美元增长了4.27倍,其中出口贸易额239.87亿美元,比2001年增长了5.33倍,进口贸易额276.52亿美元,比2001年增长了3.60倍。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人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商检法》是中国加入WTO后为适应世贸组织规则而修改颁布的第一部法律,颁布实施10年以来,在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出口贸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进而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珠海是中国外贸依存度最高的城市之一,新《商检法》对于商品检验检疫工作的规范和加强,既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也有服务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考虑,该法实施以来,珠海检验检疫局大大提高了工作成效,检验检疫进出口货物由2001年19.5万批次,增加至2011年38.74万批次,货值由2001年64.44亿美元增加至2011年366.32亿美元,批次、货值分别增长了98.67%、468.47%。10年来该局共检验检疫进出口货物411.82万批次,货值达2566.24亿美元。”
新《商检法》还推动了监管模式改革。珠海检验检疫局在实施新《商检法》过程中,检验方式由以往单纯对出口货物的检验,改为以对出口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结合产品抽查检验的方式,并以产品风险分析、企业信用管理为基础,大力推进分类管理工作,保证了企业出口产品质量,2011年珠海地区出口产品不合格批率仅为0.02%。(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