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警示通报:一是来自坦桑尼亚的钽铌矿因涉嫌商业欺诈被检验检疫部门依法退运;二是朝鲜和印度进口铁矿中因夹带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氧化皮被我国检验检疫部门依法退运。为防止此类货物从河北口岸再次流入我国,河北检验检疫局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对进口矿石的检验监管,确保国门安全。
一是提高防范意识。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议,提高检验检疫人员的警惕意识、自觉意识,树立“国门安全无小事”的责任观,积极防范。
二是认真审核报检信息。重点检查报检单、买卖合同、原产地证和装船前检验证明,特别是对来自朝鲜和印度的铁矿进行重点关注,制定严格的检验监管措施,维护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是建立国外发货人诚信记录档案。密切关注警示通报中发货人出口货物的质量情况,并及时通报给相关企业,以便企业选择信誉好的供货方和在签订合同时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
四是加强现场检验监管。进口矿石船舶停靠后在卸货前检验监管人员对货物情况进行现场初步查验,卸货作业中进行全程跟踪检验监管,认真查看货物种类、外观等外部基本特征,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迅速上报并拍照留存证据。